查看原文
其他

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附解读)

先进制造业·导读

近日,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大力推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推广应用,提高企业软件化水平。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

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


  制造业优质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带动作用大,在制造强国建设中发挥领头雁、排头兵作用。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发展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为代表的优质企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培育发展优质企业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体系、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制造强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分类制定完善遴选标准,选树“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标杆。健全梯度培育工作机制,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小巨人”等各类企业成长为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引导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领航企业。力争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成型,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大批领航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优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引导参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重大工程,推广经验成果。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大力推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推广应用,提高企业软件化水平。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大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优质企业开放,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优质企业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的中坚作用,组织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做强长板优势,补齐短板弱项,打造新兴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组织领航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梳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资源,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参与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培育一批制造业现代供应链示范企业。推动优质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领域集中,加快在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布局。鼓励增强根植性,引导有意愿的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带动关联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引导优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参与国际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提高中高端供给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5G应用创新行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培育一批综合性强、带动面广的示范场景,建设和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百万工业APP培育行动,实施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参与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载体,支持领航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联合中小企业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型产业集群等。鼓励领航企业对上下游企业开放资源,开展供应链配套对接,与中小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发展生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优质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文化建设。实施企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鼓励推动组织管理变革,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资源集约管理和配置、做好风险防控,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大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力度,增强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能力。引导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员工凝聚力、创造力和社会认同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优质企业开放合作水平。鼓励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积极在全球布局研发设计中心,优化生产网络和供应链体系,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资源。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构建区域产业链共同体,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支持企业实施“抱团出海”行动,牵头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地方有序建设中外合作园区,吸引更多的全球高端要素、高端制造能力,支撑促进企业发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金融财政和人才政策措施。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组建优质企业培育基金。加强企业融资能力建设和上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支持投贷联动、投投联动,引导金融机构为优质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金融支持。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引进高端人才,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持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各地研究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支持政策措施。(财政部、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对优质企业的精准服务。分级构建优质企业培育库,建立“企业直通车”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诉求,指导用好惠企政策,协调解决土地、用工、用能等问题。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梳理企业需求,提供信息咨询、产品推广、人才培训、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加大宣传力度,编制发布企业案例集,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开展经验交流,组织“万家优质企业行”活动,打造“优质企业”名片。(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行业协会配合相关工作)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培育发展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各类规划衔接,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6月1日


文件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下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企业培育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企业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实施主体,其中优质企业是领头雁、排头兵。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不仅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优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总体上企业发展质量、影响能力等都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2020年,我国世界500强企业(含香港和台湾地区)达133家,位居全球第一,但平均营业收入、利润仅为美国入榜企业的81%、60.3%。世界500强品牌数量全球第四,落后于美国、法国和日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引领带动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在广泛征求不同类型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地方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形成《指导意见》。
如何准确把握培育发展优质企业的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发展优质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质量和效益,坚持培优企业与发展产业相结合,健全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完善支持政策、优化对企服务,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着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制造强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指导意见》在落实上述要求、制订具体举措时,主要统筹了4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精准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创新驱动、质效为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技术、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是梯度培育、强化支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分级分类发现和培育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针对制约优质企业发展的突出瓶颈问题,精准施策、强化服务。
  四是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发挥优质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各类企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
如何理解“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

  企业不分大小,只要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在制造业基础和产业链中发挥独特作用,都是制造业优质企业。根据企业在产业分工中的位置和规模,《指导意见》提出树立产业链领航、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三类典型标杆。产业链领航企业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外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单项冠军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在各自产品领域逐渐形成优势和规模,能够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优秀代表。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这三类标杆企业培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2016年和2018年先后启动开展了单项冠军和“小巨人”培育遴选工作,2019年推动了领航企业培育工作,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和对企服务力度。截止目前,已先后培育遴选出五批共596家单项冠军和两批共1832家“小巨人”。这其中,有14家“小巨人”快速成长为单项冠军,一些单项冠军稳步发展也逐步具备产业链领航企业的实力,培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梯度培育格局,促进各类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带动提升。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发展成为“小巨人”企业。支持“小巨人”企业和各类企业持续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巩固和提升全球市场地位,发展壮大成为单项冠军企业。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单项冠军企业和大企业集团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引领整合能力,发展成为产业链领航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形成,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批产业链领航企业。


《指导意见》提出哪些培育发展举措?


  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演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各类企业发展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如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存在风险、企业发展韧性有待增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水平不够,尚未形成有效的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格局;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专业化人才存在较大缺口等。针对上述问题,《指导意见》从支持企业自身做强做优做大方面提出了六项任务举措,从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方面提出了两项保障举措,对企业培育发展予以支持。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方面,一是加强国家科技创新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和开放,引导企业更深更广参与到相关项目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凝聚政府、企业合力,共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三是把握发展方向,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四是搭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平台,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协作中共同提升。五是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塑造企业文化,弘扬企业家精神、工程师精神和工匠精神,通过文化建设不断增强自身软实力。六是鼓励企业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充分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支撑企业开放发展。需要强调的是,《指导意见》注重发挥优质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特别是在自主创新、强链补链、融通发展等方面,提出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鼓励领航企业对上下游开放资源开展供应链配套对接等措施。    在保障与服务方面,一是加强金融、财政和人才支持。金融方面,通过引导基金、上市、产融合作等多举措强化支持;财政方面,统筹用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等各类资金;人才方面,着力支持企业高端人才引进和各类人才的培育。二是加强精准服务。分级构建优质企业培育库,从高效对接、专业化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服务企业发展。此外,文件鼓励各地发挥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支持政策措施。
如何推动《指导意见》落实?


  下一步,围绕《指导意见》落实,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宣贯培训和经验交流。面向地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典型企业等,详细解读和宣贯《指导意见》内容。组织开展优质企业培育地方试点,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二是建立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任务分工,着力推动工作落实。与各地做好衔接,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产业联盟以及行业专家等研究建立推进机制,组织相关活动,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做好标杆选树。分类制定完善领航企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三类企业遴选标准,优化遴选流程,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的梯度培育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动态优化调整。



声明

:工信部网站,先进制造业公众号推荐阅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但因转载众多,无法确认真正原始作者,故仅标明转载来源。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按国家标准支付稿酬或立即删除内容!本文编辑:微明

商务合作:13386409839(同微信)

投稿邮箱:lilyzhang@wintimechina.com


微信号:amdaily

长按识别二维码即可关注

好文!必须点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